為落實共青團中央、教育部、全國學聯聯合下發的《關于推動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見》,并結合《關于鞏固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廣大師生監督,現將我校2022—2023學年學生會改革情況公開如下。
一、改革自評表
(一)校級學生會組織改革自評表
標注“★”為核心指標;標注“▲”為觀測指標,2022—2023學年暫不作硬性要求。
指標 | 結論 | 備注 |
1★. 堅持全心全意服務同學,聚焦主責主業開展工作。未承擔宿舍管理、校園文明糾察、安全保衛等行政職能。 | √是 □否 | |
2. 工作機構架構為“主席團+工作部門”模式,未在工作部門以上或以下設置“中心”、“項目辦公室”等常設層級。 | √是 □否 | |
3. 工作人員不超過40人,學生人數較多、分校區較多的高校不超過60人。 | √是 □否 | 實有38人 |
4. 主席團成員不超過5人。 | √是 □否 | 實有3人 |
5. 工作部門不超過6個。 | √是 □否 | 實有6個 |
6. 除輪值執行主席、部門負責人外未設其他職務。 | √是 □否 | |
7. 工作人員為共產黨員或共青團員。 | √是 □否 | |
8. 工作人員中除一年級新生外的本??粕罱?span style="font-size: 20px; font-family: Calibri;">1個學期/最近1學年/入學以來三者取其一,學習成績綜合排名在本專業前30%以內,且無課業不及格情況;研究生無課業不及格情況。 | √是 □否 | |
9. 主席團候選人均由學院(系)團組織推薦,經學院(系)黨組織同意,校黨委學生工作部門和校團委聯合審查后,報校黨委確定;校級學生會組織工作部門成員均由學院(系)團組織推薦,經校黨委學生工作部門和校團委審核后確定。 | √是 □否 | |
10. 主席團由學生代表大會(非其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常任代表會議等)選舉產生。 | √是 □否 | |
11★. 按期規范召開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 | √是 □否 | 召開日期為:2023年11月3號
|
12. 校級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代表經班級團支部推薦、學院(系)組織選舉產生。 | √是 □否 | |
13. 開展了春、秋季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全員培訓。 | √是 □否 | |
14. 組建以學生代表為主,校黨委學生工作部門、校團委等共同參與的校級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評議會;主席團成員和工作部門負責人每學期向評議會述職。 | √是 □否 | |
15. 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參加評獎評優、測評加分、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等事項時,依據評議結果擇優提名,未與其崗位簡單掛鉤。 | √是 □否 | |
16. 學生會組織的建設納入了學校黨建工作整體規劃;黨組織定期聽取學生會組織工作匯報,研究決定重大事項。 | √是 □否 | |
17★. 明確1名校團委專職副書記指導校級學生會組織;聘任校團委專職副書記或干部擔任校級學生會組織秘書長。 | √是 □否 | |
18▲. 學生會組織工作機構應成立團支部,團支部書記由學生會主席團成員擔任。 | √是 □否 | |
19▲. 建立服務同學項目執行情況和同學滿意度調研評估機制。 | √是 □否 |
(二)二級學生會組織(含二級院系、書院、分校區等學生會、研究生會)改革自評表
項目 | 符合標準學生會組織數量 | 備注 | ||||||||||||
1. 堅持全心全意服務同學,聚焦主責主業開展工作。未承擔宿舍管理、校園文明糾察、安全保衛等行政職能。 | 5 | |||||||||||||
2. 工作機構架構為“主席團+工作部門”模式,未在工作部門以上或以下設置“中心”、“項目辦公室”等常設層級。 | 5 | |||||||||||||
3. 工作人員不超過30人。 | 5 | |||||||||||||
4. 主席團成員不超過3人。 | 5 | |||||||||||||
5. 除輪值執行主席、部門負責人外未設其他職務。 | 5 | |||||||||||||
6. 工作人員為共產黨員或共青團員。 | 5 | |||||||||||||
7. 工作人員中除一年級新生外的本??粕罱?span style="font-size: 20px; font-family: Calibri;">1個學期/最近1學年/入學以來三者取其一,學習成績綜合排名在本專業前30%以內,且無課業不及格情況;研究生無課業不及格情況。 | 5 | |||||||||||||
8. 主席團由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非其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常任代表會議等)或全體學生(研究生)大會選舉產生。 | 5 | |||||||||||||
9. 按期規范召開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或全體學生(研究生)大會。 | 5 | |||||||||||||
10. 開展了春、秋季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全員培訓。 | 5 | |||||||||||||
11. 工作人員參加評獎評優、測評加分、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等事項時,依據評議結果擇優提名,未與其崗位簡單掛鉤。 | 5 | |||||||||||||
12. 黨組織定期聽取學生會組織工作匯報,研究決定重大事項。 | 5 | |||||||||||||
13. 明確1名團組織負責人指導院級學生會組織;聘任團委老師擔任院級學生會組織秘書長。 | 5 | |||||||||||||
學生會組織工作機構應成立團支部,團支部書記由學生會主席團成員擔任。 | 5 | |||||||||||||
具體情況 | ||||||||||||||
二級學生會 組織 | 符合標準情況(請填寫是/否)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
醫護學院 學生會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智能制造學院學生會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陸羽國際茶文化藝術學院學生會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電子信息技術學院學生會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經濟貿易服務學院學生會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二、《天門職業學院學生會章程》
天門職業學院學生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章程依據《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和《湖北省學生聯合會章程》制定。
第二條 天門職業學院學生會是在校黨委領導、校團委指導下的具有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的學生組織,是學校聯系學生的橋梁和紐帶。
第三條 天門職業學院學生會是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會員單位,是湖北省學生聯合會委員單位,并接受來自其他各方面的支持和幫助。
第四條 本會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
第五條 基本任務:
(一)團結和帶領全校同學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引導全校同學熱愛祖國、勤奮學習、勇于實踐;堅持黨的領導, 進一步增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論自信和文化自信,緊緊圍繞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而奮斗,堅持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 將廣大同學最廣泛最緊密地團結在黨的周圍;
(二)密切配合學校中心工作,聚焦同學關注的問題,維護同學權益,切實解決同學學習、生活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堅持學生主體地位,始終堅持以學生為本, 堅持為了同學、代表同學、服務同學、依靠同學;堅持從同學中來、到同學中去, 著力擴大廣大同學對學聯學生會組織工作的參與、監督和評議,提高服務同學水平;
(三)協助團組織加強對學生社團的管理, 把好學生社團活動的政治關, 支持學生社團開展主題鮮明、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 提高學生綜合素質, 規范日?;顒?span style="font-size: 20px; font-family: Calibri;">,促進有序發展;
(四)堅持立德樹人, 引領服務廣大同學努力成長為德才兼備、全面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五)營造學術科技氛圍,引導同學進行科技文化創新及實踐活動,提高同學的科技實踐能力;
(六)營造學生就業創業氛圍,引導廣大青年學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念,提高學生就業創業能力;
(七)維護校規校紀,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促進同學之間、學生與教職工之間的團結,協助學校建設良好的教學秩序,營造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積極配合學校推進各項改革,維護學校的穩定;
(八)推進學生會內部各項制度的改革,建設先進型、服務型、學習型、創新型、實踐型學生會組織,使學生會成為民主、團結、創新、求實,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的群眾組織;
(九)加強同各高校學生組織的聯系,促進學生會工作的交流和學習。
第六條 本會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最高準則。
第二章 會 員
第七條 會員的基本義務:
(一)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及各類科學文化知識;
(二)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學生會章程,執行學生會決議;會員有權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并通過符合本會章程的民主程序討論和決定本會的重大事務;
(三)有權要求本會支持和維護個人正當權益,有權要求本會反映對學校各項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有權享受本會提供的各種便利條件。
第八條 會員的基本權利:
(一)依照天門職業學院學生會章程規定的民主程序,討論和決定天門職業學院學生會的重大事務;
(二)對天門職業學院學生會工作和干部有建議、批評和監督的權利;
(三)享有天門職業學院學生會內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四)會員享有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第三章 學生代表大會
第九條 天門職業學院學生代表大會(以下簡稱“學代會”)遵守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高校學生代表大會工作規則》的相關規定。
(一)學代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關;
(二)學代會每一年召開一次,在特殊情況下,由學生會主席團提議,并得到常任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委員的同意,根據黨委批準可提前或推遲召開;
(三)學代會代表經班級、團支部、院(部)學生會選舉產生,代表名額一般不低于本會所聯系學生人數的1%,名額分配要覆蓋各個院(部)、年級及主要社團,其中非校、院(部)學生會工作人員的學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四)學代會進行選舉和通過決議實行表決制。
第十條 學代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議和批準學生會工作報告;
(二)選舉產生新一屆領導機構;
(三)制定及修訂本會章程;
(四)征求廣大同學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發揮好橋梁和紐帶作用;
(五)討論、決定應由學代會決定的其他重大事情。
第十一條 學代會代表享有下列權利:
(一)選舉常任學生代表;
(二)選舉學生會主席團成員;
(三)審議和表決學代會相關文件;
(四)對常任代表會議和學生會職能部門提出建議、批評和實行監督的權利;
(五)向常任代表會議反映同學意見的權利。
第十二條 學代會代表應履行下列義務:
積極行使代表權利,認真履行代表職責;
執行學生代表大會通過的決議;
主動了解學生意見,及時溝通相關問題;
合理有序表達和維護同學正當權益
第十三條 學代會代表的任期從產生至下一屆學代會召開為止。
第四章 常任代表會議
第十四條 常任代表會議(簡稱“常代會”) 。
常任學生代表由各院(部)從學代會代表中推薦產生,常代會是學代會閉會期間的常設機構,每屆任期一年,學代會提前或推遲舉行,其任期則相應改變;
常代會召開的全體會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常任學生代表參加才能召開;
常代會由常任代表會議主任召集和主持;
常代會進行選舉和通過決議實行表決制。
第十五條 常代會行使下列職權:
監督評議學生會工作及章程實施;
監察組織章程和工作條例實施情況;
聽取審議學生會學期工作報告;
決定校級學生會組織領導機構組成人員個別調整等重大事項。
召集學生代表大會
第十六條 常代會不得代替學生會行使權益維護等日常執行功能。
第十七條 常任學生代表不履行職責或缺額時,可提出免職或增補建議,由常代會多于三分之二以上常任學生代表投票通過生效。
第五章 執行機構
第十八條 本會執行機構由主席團及各工作部門組成。
第十九條 學生會設秘書長1名,由團委專職干部兼任,具體幫助和指導學生會工作,參與決定學生會的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 學生會設執行主席1人。學生會主席團是本會執行機構的最高領導機構,其成員組成不超過5人,集體負責學生會重大事項,不設主席、副主席,設執行主席、主席,執行主席由主席團成員輪值擔任,以學期為一個輪值周期,執行主席負責召集會議、牽頭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條 主席團成員的任期為一年。
第二十二條 主席團成員由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選舉人員差額比不低于20%,主席團候選人應由學院團委推薦,經學院黨委同意,由學校黨委、學工處和學校團委聯合審查后,報學校黨委確定。主席團候選人要具有代表性,應當從學生會工作人員和各領域優秀學生典型中產生。
第二十三條 校學生會執行主席的職責:
(一)主持學生會的全面工作;
(二)負責召集學生會全委會、常代會及主席團會議;
(三)依據本章程規定,提名校學生會各職能部門干部人選,提請主席團會議批準;
(四)對學生會負責并受其監督;
(五)定期向校黨委匯報學生會工作情況,經常與校團委保持工作聯系、匯報學生會工作情況;
(六)代表學生會向學生代表大會作工作報告;
(七)代表學生會向上級學聯匯報工作。
第二十四條 校學生會主席團的職責:
(一)協助執行主席開展工作;
(二)按分工合作的原則,具體分管學生會的相關職能部門;
(三)執行主席不在校時,由執行主席指定的主席主持學生會的全面工作。
第二十五條 學生會下設6個部門,即辦公室、組宣部、學習部、文體部、權益部、外聯部;各部門設負責人1人,副部長 1人,干事若干,由學生會統一招聘干事,由各部門負責人提名報主席團審批。
第二十六條 學生會各項工作由主席團統籌協調,部門負責人具體負責開展,并于每學期末召開述職大會。
第二十七條 學生會各部門必須依照學生會的統一安排及各部自身的工作特點,制定本部的工作計劃等。
第六章 基層組織
第二十八條 各院(部)學生會和班委會是校學生會的基層組織;各院(部)學生會工作人員一般為20至30人,主席團成員不超過3人。
第二十九條 校學生會對院(部)學生會、 院(部)學生會對班委會負有指導職責,重點從制度設計、資源整合、活動開展等方面加強對院(部)學生會、班委會的聯系、指導和幫助。
第三十條 各院(部)學生會為本會基層組織,接受本會指導,并在各二級院部黨總支的領導和團委的指導下,依照學校規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開展工作。
第三十一條 學代會選舉產生院(部)學生會,受院(部)團組織的指導,并向其報告工作。各院(部)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院(部)學代會。
第三十二條 院(部)學生會的組織機構、 職責權限、工作程序需與校學生會對應,應參照本章程的原則由各院(部)學生會根據自身情況制定。
第三十三條 校學生會對院(部)學生組織工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公開。
第三十四條 班委會:
班委會由全班同學選舉產生,任期一學年,可連選連任,班委會設班長、副班長、團支部書記、學習委員、宣傳委員、生活委員、文藝委員、體育委員等。班委會應該團結全班同學,保證校學生會、各院(部)學生會各項工作的貫徹落實,依照學校規章和班委會工作條例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第七章 學生骨干
第三十五條 學生會工作人員是學生會開展工作的骨力量,為更好地開展工作,應達到以下基本要求:
為共產黨員或共青團員,理想信念堅定,熱愛和擁護中國共產黨,具有強烈的愛國意識,愛國情感,積極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品行端正、作風務實、樂于奉獻;
發揮示范作用,帶頭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帶頭刻苦學習、帶頭維護學校教學制度和同學學習、生活環境;
時刻牢記自身就是學生,始終心系廣大同學,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
廣泛聽取同學意見建議,主動開展自我批評,做到謙虛謹慎、不驕不躁;
不斷強化群眾意識、責任意識、奉獻意識,堅決抵制“官僚主義”傾向,以實際行動做好廣大同學的表率,贏得廣大同學的信賴;
應當是學有余力、學業優良、積極參與志愿服務工作的學生,學習成績綜合排名在本專業前30%以內,且無課業不及格情況。
第三十六條 學生骨干面向廣大同學進行選拔, 選拔過程公開透明,公平競爭,確保廣大同學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拔結果進行公示接受廣大同學監督。
第三十七條 建立學生骨干退出機制,對于無法正常完成學業的、考核不合格違紀違法的以及其他無正常履行職責的學生骨干,應按照規定和程序以勸退、免職或罷免。
第三十八條 在特殊情況下,學生骨干可申請辭職;在未經組織批準前不可自動離職,如自動離職,將視具體情況給予處分,并撤職。
第三十九條 組建以學生代表為主,學校黨委、學工處、團委等共同參與的評議會,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和工作部門負責人每學期向評議會述職,評議會從政治態度、道德品行、學習情況、工作成效、紀律作風等方面對其進行全面客觀的綜合評價。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條 本章程在全校學生會組織內具有最高效力。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的修正,需由委員會全體委員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數向學生代表大會提出修正案,學生代表大會審議后經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數通過后生效。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天門職業學院學生會所有。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開始執行。
三、校級組織工作機構組織架構表
序號 | 機構名稱 | 人數 | 主要職責 |
1 | 主席團 | 3 | 負責主持學生會的全面工作,監督各部門日常工作與活動情況參與學校有關學生事務的管理維護學生權益,保持與各院學生會的聯系和交流。 |
2 | 辦公室 | 5 | 管理學生會的日常事務及文書檔案工作,做好內外接待服務工作,完成上級組織交辦的其他任務,完成主席團交辦的臨時性工作,積極配合其他部門工作 |
3 | 組宣部 | 6 | 負責開展學生工作人員的培訓和學習等活動,對學生會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和提高工作素養增強學生會的工作能力,監督學生會的工作開展情況。 |
4 | 權益部 | 6 | 維護同學的權益,關注學生動態,在能力范圍內找相關的職能部門解決問題,并將信息反饋給學生。了解學生生活要求,及時向學校有關部門反映,并謀求解決方案。 |
5 | 文體部 | 6 | 舉辦各類有益身心的文娛活動,提高同學的文化藝術修養,豐富同學們的文體活動,為有特長的學生提供展示自我的平臺為校園文化建設提供意見建議 |
6 | 學習部 | 6 | 通過舉辦各類學術講座、模擬考試、心理趣味運動會等多種形式的活動,激發學生的學習熱情,營造良好的學習風氣烘托積極活潑、互相融洽的校園氛圍 |
7 | 外聯部 | 6 | 主要以拓寬院、校際交流工作為主題,以增進校企合作關系為工作重點,向外展示學校學生的真我風采,努力提高學生會在社會上的知名度,為學生會各項活動籌集資金,擔負著學生會對外交流聯絡的工作 |
四、校級組織工作人員名單
序號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級(級) | 本人排名/所屬專業人數 |
1 | 盧金城 | 共青團員 | 電子信息技術學院 | 2021 | 48/158 |
2 | 李好 | 共青團員 | 電子信息技術學院 | 2022 | 42/213 |
3 | 胡艷 | 共青團員 | 電子信息技術學院 | 2022 | 54/213 |
4 | 王之正 | 共青團員 | 電子信息技術學院 | 2022 | 60/213 |
5 | 陳克琴 | 共青團員 | 經貿學院 | 2021 | 36/124 |
6 | 李紫玉 | 共青團員 | 經貿學院 | 2022 | 4/69 |
7 | 李元杰 | 共青團員 | 經貿學院 | 2022 | 20/131 |
8 | 楊文豪 | 共青團員 | 經貿學院 | 2022 | 30/131 |
9 | 葉璟祺 | 共青團員 | 經貿學院 | 2021 | 60/213 |
10 | 陳楚衛 | 共青團員 | 經貿學院 | 2022 | 19/69 |
11 | 周天浩 | 共青團員 | 經貿學院 | 2022 | 24/131 |
12 | 王志強 | 共青團員 | 經貿學院 | 2021 | 28/124 |
13 | 金韓翔 | 共青團員 | 陸羽國際茶文化藝術學院 | 2022 | 48/209 |
14 | 陳雪怡 | 共青團員 | 陸羽國際茶文化藝術學院 | 2022 | 51/213 |
15 | 龍云狄 | 共青團員 | 陸羽國際茶文化藝術學院 | 2022 | 41/213 |
16 | 柳爽 | 共青團員 | 陸羽國際茶文化藝術學院 | 2022 | 55/213 |
17 | 熊蕓輝 | 共青團員 | 醫護學院 | 2022 | 151/612 |
18 | 王淵馨 | 共青團員 | 醫護學院 | 2022 | 134/612 |
19 | 王昌旭 | 共青團員 | 醫護學院 | 2022 | 120/612 |
20 | 徐子慰 | 共青團員 | 醫護學院 | 2022 | 116/612 |
21 | 熊玉蓮 | 共青團員 | 醫護學院 | 2022 | 109/612 |
22 | 陳佳怡 | 共青團員 | 醫護學院 | 2021 | 93/512 |
23 | 趙嘉怡 | 共青團員 | 醫護學院 | 2022 | 92/612 |
24 | 胡新燃 | 共青團員 | 醫護學院 | 2022 | 80/612 |
25 | 劉華 | 共青團員 | 醫護學院 | 2022 | 125/612 |
26 | 王建平 | 共青團員 | 醫護學院 | 2021 | 60/612 |
27 | 繩思睿 | 共青團員 | 醫護學院 | 2022 | 68/612 |
28 | 郭珂雯 | 共青團員 | 醫護學院 | 2021 | 141/512 |
29 | 和馬鑫 | 共青團員 | 醫護學院 | 2021 | 135/512 |
30 | 彭穎 | 共青團員 | 醫護學院 | 2022 | 54/612 |
31 | 何長鑫 | 共青團員 | 醫護學院 | 2022 | 46/612 |
32 | 劉夏 | 共青團員 | 醫護學院 | 2022 | 47/612 |
33 | 熊笠 | 共青團員 | 醫護學院 | 2022 | 32/612 |
34 | 文少鋒 | 共青團員 | 智能制造學院 | 2022 | 10/48 |
35 | 夏浪 | 共青團員 | 智能制造學院 | 2021 | 13/78 |
36 | 曾亞東 | 共青團員 | 智能制造學院 | 2022 | 7/48 |
37 | 萬美欣 | 共青團員 | 智能制造學院 | 2022 | 21/89 |
38 | 周子建 | 共青團員 | 智能制造學院 | 2022 | 17/89 |
五、校級組織主席團成員候選人產生辦法
主席團候選人產生辦法,天門職業學院第十屆學生會主席團須為天門職業學院在校高職生。從事滿一年學生工作,擔任過天門職業學院學生組織主要負責人者優先。
2.主席團選舉辦法按照改革精神,學生會主席團設主席團成員,實行輪值制度。選舉人員差額比不低于20%,由學院團組織推薦,學院黨委審查同意,通過學生工作部審查后,由上屆學生會提出候選人名單,報校黨委研究同意后,提交大會差額選舉。本選舉辦法解釋權歸天門職業學院第五次學生代表大會籌備委員會所有。
六、校級組織主席團成員選舉辦法
本次天門職業學院學生代表大會采取差額選舉的方式產生新一屆主席團。
凡出席會議的正式代表,均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正式學籍在天門職業學院的在校學生均有被選舉權。
正式選舉時,參選的代表必須超過全體成員的三分之二及以上方可進行選舉,選舉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
代表有對候選人投同意票、不同意或者棄票的權利?!巴狻眲t在該候選人競選職務旁邊空格內打“√”;“不同意”“棄權”則不劃任何符號;每人擁有一票選舉權。
投票結束后,監票人當眾打開票箱清點票數,收回選票少于或者等于實發選票時,選票有效;多于實發選票時,選票無效,需重新選舉。
大會選舉時,設總監票人 1 人,監票人 2 人,計票人 2 名,由大會籌備委員會確認并向大會報告。
委員會委員及主席團候選人不得擔任監、計票人,監票人在大會主席團的領導下,對選舉全過程包括核實出席選舉大會的代表人數、發票、投票、計票進行監督。
大會選舉工作由大會主席團領導。選舉時,如發現超過本選舉辦法的情況,由大會決定。
七、校級學生代表大會召開情況
召開時間:2023年11月3日
地點:天門職業學院C棟報告廳
代表數量:本次大會學生成員代表235人,學生會成員代表20名,非學生會成員代表200名,社團成員代表15名。其中醫護學院代表60名,占比30%;智能制造學院代表50名,占比25%;陸羽國際茶學院代表15名,占比7.5%;電子信息技術學院代表50名,占比25%;經濟貿易服務學院代表25名,占比12.5%。其中女性代表不少于40人,占比不少于25%??偞砣藬嫡既T谛I藬档?/span>4.1%。
主要日程:
日期 | 時間 | 會議名稱 | 主要內容 | 主持人 | 參會人員 |
11月2日 | 9:00 至 9:30 | 預備 會議 | 聽取《天門職業學院第五次學代會學生代表資格審查報告》; 表決通過《天門職業學院第五次學代會議程(草案)》。 | 尚馳 | 全體代表 |
11月3日 | 9:40 至 10:20 | 第一次 全體會議 (開幕式) | 奏唱《國歌》; 市團委副書記講話; 學校黨委領導講話。 | 李紫玉 | 領導、嘉賓及全體代表 |
11月3日 | 10:30 至 11:10 | 第二次 全體會議 | 聽取并審議《天門職業學院第十二屆學生會工作報告》; 聽取《天門職業學院學生會章程》修訂報告。 | 李元杰 | 領導、嘉賓及全體代表 |
11月3日 | 15:50 至 16:20 | 第三次 全體會議 | 表決通過《天門職業學院學生會主席團選舉辦法》; 表決通過《天門職業學院學生會主席團候選人名單(草案)》。 | 李元杰 | 嘉賓、全體代表 |
11月3日 | 16:50 至 17:50 | 第四次 全體大會 | 天門職業學院主席團候選人競選答辯; 學生代表投票選舉天門職業學院學生會會第十三屆主席團。 | 李元杰 | 嘉賓、全體代表 |
11月3日 | 19;30 至 20;30 | 第五次 全體大會 (閉幕式) | 宣布學代會投票結果; 奏唱《國際歌》,大會閉幕。 | 李元杰 | 嘉賓、全體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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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校級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產生辦法
各院(部)學生會、班委會:
為充分發揚民主,體現大學生的意志,切實保障大學生的民主權利,確保第五次學生代表大會的順利召開,特制定《天門職業學院第五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產生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選舉資格
取得天門職業學院學籍并且承認《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與《天門職業學院學生會章程》的在校學生,均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受到留校察看處分者,在處分期間不享有上述權利)。
二、代表條件
具有我校正式學籍,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思想政治素質高。
學習成績優異,綜合素質較高,模范遵守校紀校規,有較強參事議事能力。
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實踐,能夠較好完成黨、團組織交辦的任務。
嚴于律己、公道正派,同廣大同學保持密切聯系,受到廣大同學的擁護和信任。
三、代表名額分配及構成
根據《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和《湖北省學聯學生會組織改革實施方案》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學生會組織現狀,天門職業學院第五次學生代表大會正式代表的名額為235名。代表名額分配覆蓋各個學院(部)、年級及主要學生社團,其中非校、院(部)學生會骨干的學生代表不低于60%,要考慮到各方面的代表性(如黨、團員比例,男、女比例,少數民族比例等)。
四、代表產生辦法
(一)代表產生辦法
本次大會擬定學生成員代表235人,學生會成員代表20名,非學生會成員代表200名,社團成員代表15名。其中醫護學院代表60名,占比 30%;智能制造學院代表50名,占比25%;陸羽國際茶學院代表15名,占比7.5%;電子信息技術學院代表50名,占比25%;經濟貿易服務學院代表25名,占比12.5%。其中女性代表不少于40人,占比不少于25%??偞砣藬嫡既T谛I藬档?/span>4.1%。
(二)代表產生程序
推薦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10月10日—10月15日)各選舉單位組織學生會醞釀討論,按照多于代表名額20%的要求,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征求學生意見,保證學生參與的數量和比例,根據代表候選人提名的原則,提出學代會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名單報同級團組織同意后,由選舉單位學生會進行初步審查并提出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上述名單需在本單位范圍內以適當方式進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結束后,將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附件 1)交至學代會籌備工作小組。
代表資格審查和批復(10月17日)代表資格審查小組對上述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并及時批復。對不符合規定程序和不符合條件的要提出調整意見。
選舉產生代表(10月20日)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經批復后,各選舉單位方可選舉正式代表,實到人數應超過應到人數的五分之四,通過差額選舉的辦法,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舉產生出席學代會的代表。選舉產生的代表經本單位團組織同意后,將學代會代表登記表(附件2)、代表花名冊(附件3)、代表選舉工作的情況報告(附件4)交至學代會工作籌備小組,進行最終審核確定。
五、工作要求
天門職業學院第五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影響大的政治性任務,各學院(部)學生會要高度重視。要根據民主集中制的原則,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做好代表的選舉工作。在整個選舉過程中,包括醞釀推薦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確定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和選舉工作,都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并按規定時間完成。本選舉辦法最終解釋權歸天門職業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籌備工作小組所有。
九、主席團成員和工作部門負責人述職評議辦法
天門職業學院學生會述職評議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深化天門職業學院學生會(以下簡稱學生會)改革,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共青團十八大、全國學聯二十七大會議精神,落實《學聯學生會組織改革方案》、《關于推動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見》、《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文件要求,依據《天門職業學院學生會章程》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建立述職評議制度旨在推動學生會工作制度化和規范化,充分發揮學生會干部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加強對廣大學生的引領,做到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同時,進一步增強學生會工作人員服務學生的責任感和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促進學生會更好服務本校學生。
第二章 評議辦法
第三條 述職評議對象為天門職業學院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及各部門負責人。
第四條 述職評議內容從政治態度、道德品行、學習情況、工作成效、紀律作風等方面進行評價,考評形式為現場述職匯報。
第五條 述職評議時間一般在每學期末。
第六條 述職評議程序
(一)進行現場述職匯報,述職內容要求密切結合學生會功能定位,準確充實、重點突出。參評人員根據現場述職情況,綜合考量述職人員進行評價打分。
(二)公開述職評議結果。學生會根據日??荚u和集中考評情況形成最終的綜合評價結果。評價結果分為90-100分【優秀】;80-90分【良好】;70-80分【中等】;60-70分【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五個等次。工作人員述職報告和評議結果將公開,接受廣大學生生和各組織的監督。
(三)述職評議結果的運用。述職人員根據評議會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認真制定改進方案,將改進措施列入下一學期工作計劃,認真落實。對考核評議為不合格的學生會干部進行誡勉談話。
第七條 考評從政治態度、道德品行、學習情況、工作成效、紀律作風等方面進行評價,總分100分,工作成效占述職評議結果的60%,其余分別占10%。
(一) 政治態度方面(10分)
1.理想信念堅定,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
2.貫徹落實習近平關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引導廣大學生自覺把個人理想融入到黨和人民的共同奮斗目標之中。
(二)道德品行方面(10分)
1.自覺認識自己所從事的學生工作的重要意義,明確自己所肩負的重托,增強責任意識,保持旺盛的工作熱情,兢兢業業,積極工作;
2.尊敬老師、團結同學,自覺遵守法律,遵守學校的一切規章制度。
(三)學習情況方面(10分)
1.積極學習,參加各項活動、競賽等,為學校贏得榮譽。
2.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擅于學習開拓,有能力平衡好學習與工作的關系,學習成績優異。
(四)紀律作風方面(10分)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按時參加例會,積極參加學生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五)工作成效方面(60分)
1.熟悉本職崗位的各項工作要求及工作流程,對現有工作能很好地實施并有明確的提升計劃。
2.有責任心、主動性、組織紀律原則性,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執行能力及思考能力。
第三章 附則
第八條 建立以服務和貢獻為導向的激勵機制。對于綜合表現優良,認真履職的各層級學生會干部,可獲得一定的嘉獎。
第九條 各學院學生會可在學院黨委領導和團委指導下,參照本辦法制定本學院學生會工作人員述職評議辦法,并報校學生會備案。
第十條 本制度由天門職業學院學生會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十、校團委指導學生會主要責任人
類別 | 姓名 | 是否為專職團干部 | 備注 |
分管學生會組織的校團委副書記 | 尚馳 | 是 | |
學生會組織秘書長 | 尚馳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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